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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恒翔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表面活性剂、20万吨纺织专用助剂建设项目 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网站编辑:浙江yl23455永利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1-08-12 
    项目名称 浙江恒翔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表面活性剂、20万吨纺织专用助剂建设项目 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机构名称 浙江yl23455永利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被评价单位 浙江恒翔新材料有限公司
    简介

    浙江恒翔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11月,主要从事表面活性剂、纺织印染助剂、油剂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公司现持有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4MA2CXJT91J1/1);注册资本:5亿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法定代表人:沈亚芬,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海盐经济开发区)海港大道18171406室。

    浙江恒翔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表面活性剂、20万吨纺织专用助剂建设项目”选址在西塘桥街道东至空地、南至护塘河、西至空地、北至翁金线,位于海盐经济开发区新材料及化工园区(系经政府规划设立的化工集中区)。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为:年产15万吨表面活性剂、20万吨纺织专用助剂建设项目【注:项目实际产能为表面活性剂20万吨/年(其中,5万吨自用不外售,作为纺丝专用助剂的原料;15万吨外售。)、纺织专用助剂20万吨/年(全部外售)】。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及《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本项目生产的产品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但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涉及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环氧乙烷、环氧丙烷、对甲苯磺酸、氢氧化钾、氢氧化钠、磷酸、冰醋酸、双氧水(27.5%)、氮气。因此“浙江恒翔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表面活性剂、20万吨纺织专用助剂建设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项目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该企业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C2661)”,该行业已被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且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涉及使用的环氧乙烷、环氧丙烷年使用量(环氧乙烷96440/年、环氧丙烷31860/年),均已超过《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中的环氧乙烷、环氧丙烷最低年设计使用量(环氧乙烷360/年、环氧丙烷360/年)。因此,根据浙江恒翔新材料有限公司应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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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组长 杨云龙
    技术负责人 于巨青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琴
    评价报告编制人 杨云龙、徐勤
    报告审核人 戴江
    参与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师 杨云龙、徐勤、戴江、于巨青、王琴
    注册安全工程师 徐勤、戴江、于巨青
    技术专家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人员 杨云龙、徐勤
    时间 2020.1.8,2020.1.20
    主要任务 勘察现场、收集资料
    报告提交时间 2020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