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浙江省浦江高峰管道燃气有限公司 VPSA制氧站项目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 |
机构名称 | 浙江yl23455永利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被评价单位 | 浙江省浦江高峰管道燃气有限公司 | |
简介 | 浙江省浦江县高峰管道燃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5月,该公司在2004年取得了浦江县政府授予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期限为30年,独家开发建设、运行管道燃气工程项目,公司现位于浦江县大桥南路366号,是一家管道燃气经营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龚益平。公司已取得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浙201707050005G,有效期限:2017.08.01-2021.07.31)。 浙江省浦江高峰管道燃气有限公司于2015年在浦江县虞宅乡水晶产业西部集聚区北侧建设水晶产业西部集聚区配套液化天然气供气设施项目,场站内设置有3只100m³立式液氧储罐(两用一备)、1只100m³立式氧气储罐、2只100m3LNG立式储罐、1只50m3CNG立式储罐及液氧、液化天然气气化设施。 浙江省浦江高峰管道燃气有限公司水晶产业西部集聚区液化天然气供气设施项目已取得浦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浦应急经(乙)字【2019】0075,仓储地址:浦江县虞宅乡水晶产业西部集聚区北侧,许可范围:带储存经营:氧(液化的)、氧(压缩的),有效期限:2019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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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杨云龙 | |
技术负责人 | 于巨青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琴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杨云龙、刘仕品 | |
报告审核人 | 黄剑飞 | |
参与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杨云龙、刘仕品、黄剑飞、于巨青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黄剑飞、于巨青 | |
技术专家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杨云龙、刘仕品 |
时间 | 2019.10 | |
主要任务 | 勘察现场、收集资料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9.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