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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台吉康树脂有限公司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网站编辑:浙江yl23455永利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2-08-22 
项目名称 浙江天台吉康树脂有限公司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机构名称 浙江yl23455永利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被评价单位 浙江天台吉康树脂有限公司
简介

浙江天台吉康树脂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月1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23670295354Y;住所:天台县平桥镇花前工业区;法定代表人:曹优萍;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占地面积约12010m2,现有员工8人,从事危化品作业人员2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技术人员1人。

企业产品:氯丁酚醛胶粘剂、喷胶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版)》中“闪点<23℃和初沸点>35℃:易燃液体,类别2”,《危险化学品目录》序号“2828”,因此浙江天台吉康树脂有限公司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定期申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于2019年3月委托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出具《浙江天台吉康树脂有限公司氯丁酚醛胶粘剂2500t/a、喷胶2500t/a生产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编号:NBITC-XP20192077-TA-2),并于20213月19日取得了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换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ZJ)WH安许证字〔2019〕-J-0668,许可范围年产:氯丁酚醛胶粘剂2500吨、喷胶2500吨,有效期至2022年8月18日。

20198月份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相比,企业及周边的主要变化、变更情况:

1)企业于2021年3月变更了部分生产工艺,去除了乙酸乙酯(1000吨/年)和乙酸甲酯(50吨/年)的使用,增加了二氯甲烷(增加前250吨/年、增加后1250吨/年)和1,2-二氧乙烷(增加前20吨/年、增加后70吨/年)的使用量。变更去除了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乙酸乙酯,变更后企业均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原料及成品仓库(限量储存10t),变更后去除乙酸乙酯、乙酸甲酯储存,最大储存量不变;二氯甲烷储存于已有储罐,周转周期由150天调整到30该变更于20213月15日通过专家评审。

2)①喷胶生产工艺中增加使用甲基丙烯酸甲酯(年用量50吨)、甲基丙烯酸(年用量10吨)、丙烯酸乙酯(年用量10吨),并减少6#溶剂油用量(150吨)。②原料及成品库房增加甲基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丙烯酸乙酯储存;根据生产需要,原料及成品库房储存的成品:氯丁酚醛胶粘剂、喷胶及原料:二甲氧基甲烷、二甲基丙烯酸酯低聚物(丙烯酸异冰片酯与低聚物的混合物)不能满足周转要求,本次拟将原料及成品库房(甲类,原总储存量<10t)西侧向内退进2.3m、南侧向内退进3.4m、北侧向内退进3.3m,与周边间距满足15m的要求,总储存面积由390m2(26m×15m)减少为207m223.9m×8.6m),其中成品库房由141m2(15m×9.4m)减少为80.84m29.4m×8.6m),原料库房由249m2(15m×16.6m)减少为122.7m214.5m×8.6m);总储存量由9.6t调整为72t;变更前后原料及成品库房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③变更后企业均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参照《台州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变更程序实施指南(试行)》(台应急〔2021〕11号文件),该变更属于C类设计变更,于20226月13日通过专家评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浙江天台吉康树脂有限公司委托浙江yl23455永利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开展安全现状评价工作,浙江天台吉康树脂有限公司通过此次安全现状评价,换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评价项目组通过资料准备、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现场检查等工作,并依据国家《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要求,编制了《浙江天台吉康树脂有限公司氯丁酚醛胶粘剂2500t/a、喷胶2500t/a生产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在评价过程中,得到相关领导、专家和企业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在此表示一并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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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葛跃君
技术负责人 陈业鸿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琴
评价报告编制人 葛跃君、蒋立恒、姚宏达、陈科新、关国华
报告审核人 许可水
参与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师 葛跃君、王琴、陈业鸿、许可水、蒋立恒、姚宏达、陈科新、关国华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人员 葛跃君、王琴、陈业鸿、许可水、蒋立恒、姚宏达、陈科新、关国华
时间 2022年4月12日
主要任务 报告编制、收集资料、现场检查
报告提交时间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