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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野风博聚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600吨高性能聚酰亚胺薄膜和20000吨芳香族聚酯项目 (一期)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网站编辑:浙江yl23455永利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2-09-30 
    项目名称 浙江野风博聚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600吨高性能聚酰亚胺薄膜和20000吨芳香族聚酯项目 (一期)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机构名称 浙江yl23455永利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被评价单位 浙江野风博聚新材料有限公司
    简介          浙江野风博聚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04月20日,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歌山镇北江工业区(浙江欣万飞科技有限公司内)(自主申报),法人代表为刘含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MA7N6U689E,主要从事新型膜材料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型膜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纤维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生物基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野风博聚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600吨高性能聚酰亚胺薄膜和20000吨芳香族聚酯项目(一期)于2022年07月13日取得由东阳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科)核发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207-330783-04-01-167996,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东阳市歌山镇北江工业区,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东阳市六歌医药化工集聚区项目总投资为46643.75万元,实施年产600t高性能聚酰亚胺薄膜和3000t芳香族聚酯项目,主要建设1#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精馏车间及公辅工程等。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副产品醋酸属于危险化学品,回收反应物醋酸酐属于危险化学品,故本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需按《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监总局令第45、总局令第79号修正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1号,第79号令、第89号令修改的要求开展安全设施“三同时”,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年]第88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总局令第79号修正)的要求,浙江野风博聚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浙江yl23455永利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对其年产1600吨高性能聚酰亚胺薄膜和20000吨芳香族聚酯项目(一期)进行设立安全评价。

          浙江yl23455永利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成立了安全评价项目组,评价项目组通过资料准备,现场实地勘察,分析和预测该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与建设单位充分沟通、交换意见后,编制了本项目的设立安全评价报告。在报告编写过程中,得到各领导、专家和建设单位的支持、配合,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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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组长 厉智明
    技术负责人 陈业鸿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琴
    评价报告编制人 厉智明
    报告审核人 黄剑飞
    参与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师 厉智明、陈科新、杨云龙、蒋立恒、董雨辰、刘仕品、黄剑飞、陈业鸿、王琴
    注册安全工程师 陈科新、蒋立恒、黄剑飞、陈业鸿
    技术专家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人员 厉智明
    时间 2022.6.1
    主要任务 报告编制,收集资料,现场检查
    报告提交时间 2022.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