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杭州康仑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使用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机构名称 | 浙江yl23455永利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被评价单位 | 杭州康仑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
简介 | 杭州康仑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07月10日,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洲路22号,法定代表人:杨敏琪,注册资本:贰仟肆佰万元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0709895121,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食品生产;食品经营;保健食品生产;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检验检测服务;中药饮片代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初级农产品收购;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现有员工约87人,配备兼职安全管理员1人。 杭州康仑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中药饮片的生产,在生产过程中涉及使用天然气,在产品检测分析过程中涉及使用砷、甲苯、甲醇、乙醇、乙醚、乙腈、丙酮、苯酚、硫酸、盐酸、硝酸、磷酸、硼酸、氨水、硝酸钾、硝酸铝、铬酸钾、氟化钾、氯化锌、乙酸铅、正己烷、环己烷、苯乙烯、硫化氢、石油醚、正丁醇、二乙胺、三乙胺、二苯胺、氯化铝、联苯胺、高氯酸、异丙醇、甲醛溶液、甲酸甲酯、甲酸乙酯、重铬酸钾、高锰酸钾、过氧化氢、三氟乙酸、三氯乙酸、三氯化铁、氢氧化钠、氢氧化钾、亚硝酸钠、二氯甲烷、三氯甲烷、甲基乙基酮、五氧化二磷、对硝基苯胺、2,4-二硝基苯肼、1,3-二甲苯、三氯化钛溶液、连二亚硫酸钠、1,3-二氯丙烷、1,1-二氯乙烷、1,2-环氧丙烷、氮气,在污水水处理过程中涉及使用氢氧化钠,共涉及使用59种物质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该企业为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XG1-2019)辨识可知,杭州康仑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属于中药饮片加工行业(C2730),该行业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列举的行业目录中,因此不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指导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增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浙江yl23455永利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受杭州康仑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使用危险化学品项目以及相关安全条件进行现状评价。 本公司评价人员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以及该企业提供的文件资料,通过对其使用危险化学品项目以及相关安全条件进行符合性评价,查找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预测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及危险、有害的程度,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安全检查表等定性定量评价方法,对其使用危险化学品项目以及相关安全条件进行现状评价,同时提出了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形成了相应的安全评价结论。 本安全评价报告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要求编制完成,在评价过程中,得到了杭州康仑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的大力配合和支持,在此谨表示衷心的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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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童泽文 | |
技术负责人 | 陈业鸿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琴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童泽文、戴江 | |
报告审核人 | 许可水 | |
参与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童泽文、戴江、许可水、陈业鸿、王琴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技术专家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童泽文、戴江、许可水、陈业鸿、王琴 |
时间 | 2020年12月 | |
主要任务 | 报告编制,收集资料,现场检查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年5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