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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州市瀚佳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年再生利用2万吨活性炭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网站编辑:浙江yl23455永利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1-10-18 
    项目名称 台州市瀚佳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年再生利用2万吨活性炭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机构名称 浙江yl23455永利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被评价单位 台州市瀚佳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简介        台州市佳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成立201510月10,位于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洪镇洪三工业功能区,法人代表:朱勇强,注册资本15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1023MA28G0CL3W,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废弃活性炭回收再生利用处置(不含危险化学品);活性炭加工,销售:固体废弃物、污水、污泥处理技术和催化剂材料,环保技术、环保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成果转让;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制作(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台州市佳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8日取得台州市天台县行政审批局对台州市佳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年再生利用2万吨活性炭项目批复,项目代码:2019-331023-77-02-027208-000。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新建2条10000t/a的活性炭再生线及1条年产5000吨的蜂窝炭及颗粒生产线,年处理废活性炭2万吨,年出售再生粉炭3640t/a,年出售再生蜂窝炭及颗粒碳5000t/a。同时配套建设烟气处理设施,烟气的在线监测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固废暂存设施,事故应急设施等配套工程。新建一台固体焚烧炉,用于处置场内自行产生的可燃性危废。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到危险化学品天然气、液碱、氨水、脱硝催化剂(五氧化二钒),其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该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XG1-2019划分,台州市佳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属于N7724危险废物治理,该行业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原国家安监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中,不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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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组长 陈选选
    技术负责人 陈业鸿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琴
    评价报告编制人 陈选选、葛跃君
    报告审核人 许可水
    参与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师 陈选选、葛跃君、许可水、陈业鸿、王琴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人员 陈选选、葛跃君、许可水、陈业鸿、王琴
    时间 2021年2月
    主要任务 报告编制,收集资料,现场检查
    报告提交时间 202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