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浙江台水食品有限公司液氨制冷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机构名称 | 浙江yl23455永利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被评价单位 | 浙江台水食品有限公司 | |
简介 | 浙江台水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30日,位于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五洞闸,占地面积11741.07平方米,法定代表人:梁文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45928806535,主要从事食品生产,现有员工20人。 浙江台水食品有限公司厂区设有制冰池和冷库,在制冷过程中采用液氨作为制冷剂,其中液氨列入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该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 浙江台水食品有限公司属于水产品冷冻加工业C1361,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版)》(原国家安监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中,不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指导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增长,浙江yl23455永利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受浙江台水食品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企业液氨制冷项目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本公司评价人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以及该企业提供的文件资料,通过对企业液氨制冷装置、附属设施以及安全管理现状等进行分析,查找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预测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及危害程度,采用危险度评价、安全检查表等评价方法,对液氨制冷项目所涉及的安全条件进行符合性评价,从而提出消除、预防和减弱危险性,提高安全运行可靠性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并得出了相应的评价结论。 本安全评价报告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要求编制完成。在评价工作过程中,得到了浙江台水食品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此谨表示衷心的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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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童泽文 | |
技术负责人 | 陈业鸿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琴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童泽文、姚宏达 | |
报告审核人 | 许可水 | |
参与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童泽文、姚宏达、许可水、陈业鸿、王琴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技术专家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童泽文、姚宏达、许可水、陈业鸿、王琴 |
时间 | 2021.07.8 | |
主要任务 | 报告编制,收集资料,现场检查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1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