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宁波麟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17万套微创医疗器械项目(F#厂房工程) 安全预评价报告 | |
机构名称 | 浙江yl23455永利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被评价单位 | 宁波麟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简介 | 宁波麟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1月8日,法人代表:谢长庆;营业范围:生物技术的研究、开发;医疗产品研究、开发、技术推广和咨询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制造、加工和销售;实业项目投资和管理、投资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宁波麟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从生产经营考虑,于2017年设立了年产17万套微创医疗器械项目,并于2017年4月28日进行了备案,备案号甬新经备﹝2017﹞24号。本次F#厂房工程建设项目属于年产17万套微创医疗器械项目的子项目,其中F#厂房建筑占地面积为691.15m2,总建筑面积为691.15m2,采用排架结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甲类,耐火等级为二级。该厂房建成后,将出租给宁波仕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用于其实施环氧乙烷灭菌项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浙江yl23455永利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受宁波麟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年产17万套微创医疗器械项目(F#厂房工程)进行安全预评价。 本公司评价组成员在现场调查和类比工程调查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和建设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对F#厂房工程进行了认真分析和研究,客观、科学地预测了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运用安全检查表和预先危险性分析等定性、定量评价方法表证其危险程度,并针对建设项目可行性、安全条件符合性要求,提出了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得出了相应的安全评价结论。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宁波麟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7万套微创医疗器械项目(F#厂房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本安全预评价报告根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编制完成。在评价工作过程中,得到了宁波麟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大力支持和配合,得到了相关专家的鼎力指导和帮助,谨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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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华梁 | |
技术负责人 | 陈业鸿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琴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华梁、黄少飞、盛玮玮 | |
报告审核人 | 许可水 | |
参与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华梁、黄少飞、盛玮玮、许可水、陈业鸿、王琴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技术专家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华梁、黄少飞、盛玮玮、许可水、陈业鸿、王琴 |
时间 | 2020.06.1 | |
主要任务 | 报告编制,收集资料,现场检查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0.09.1 |